会计利润=4000-2600-770-480-60-(160-120)+80-50=80万2、广告费调增650-4000*15%=50万招待费调增4000*0.005=20、25*60%=15,所以调增25-15=10万滞纳金不能扣除,调增6万捐赠调增=30-80*12%=20.4万
工会经费调增5-200*2%=1福利费调增31*200*14%=3教育经费调增7*200*2.5%=23、
应纳税所得额=80+50+10+6+20.4+1+3+2=172.4万4、应
企业所得税=172.4*0.25=43.1万
应纳税所得额=5000-2200-1340-960-120-80+140-100=340万元
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15%=750万 应纳税额所得额调增900-750=15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0*60%=18万元,5000*5/1000=25万
应纳税额所得额调增30-18=12万元
公益捐赠支出扣除限额=340*12%=40.8万元 应纳税额所得额调增60-40.8=19.2万元
税收滞纳金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纳税额所得额调增1.2万元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00*2%=6万元,不做调整
职工福利税前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 应纳税额所得额调增46-42=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300*8%=24万元,可以全额扣除,不做调整
调整后的应纳税额所得额=340+150+25+12+19.2+1.2+4=551.4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551.4*25%=137.85万元
某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5000万元。
(2)销售成本1500万元。
(3)发生
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
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
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
营业外收入70万元,
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30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
请据此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解:
1、企业会计利润=5000-1500-670-400-60-160+120+70-50=2350万元
2: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广告费450万元,按5000*15%=750万元,不用调整。
(2)业务招待费15万,按15*60%=9万及5000*0.5%=25万取小的数,应调增6万元。
(3)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不能在税前抵扣,应调增6万。
(4)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10万元,没有超过规定。
(5)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超过1万,应调增1万。
(6)支出职工福利费30万元超过2万,应调增2万。
(7)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超过2万,应调增2万。
3、该企业201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2350+6+6+1+2+2)*25%=59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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