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年度的发票在下一年度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只要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扩展资料: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应当计入当期的有:

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2、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3、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二、财务部门应对跨年发票方法: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企业应尽量避免发票跨年入账。对财务部门而言,应做到以下几点:

1、向全体员工宣贯发生费用后即时报销。

2、要求公司供应商、服务商及时开票。

3、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发票尚未取得,先做账。

4、汇算清缴时,真实费用尚未取得发票的,纳税调整。

5、以后年度获得发票的,及时向税务说明,申请抵缴或退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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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从财务制度上讲‍,只要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根据会计权责发生制和及时性原则要求我们应该是当期费用当期列支,如遇其他特殊情况情况也应该及时进行报销列支。
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可能当月的发票、费用全部在当月报销完毕并挂帐列支,增值税发票还有180天的抵扣期呢。说明法律也是允许我们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的。但咱们做人嘛,也不能过分了不是,所以现在税务一般都要求如果是遇到跨年的现象,则可以在下一年一季度报销上一年四季度的单据和费用。也就是说,费用发票等的报销和入帐期一般都控制在180内。这只是一个不成文习惯,所以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11-08-22
应该来说,只要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根据会计权责发生制和及时性原则要求我们应该是当期费用当期列支,如遇其他特殊情况情况也应该及时进行报销列支。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可能当月的发票、费用全部在当月报销完毕并挂帐列支,增值税发票还有180天的抵扣期呢。说明法律也是允许我们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处理的。但咱们做人嘛,也不能过分了不是,所以现在税务一般都要求如果是遇到跨年的现象,则可以在下一年一季度报销上一年四季度的单据和费用。也就是说,费用发票等的报销和入帐期一般都控制在180内。这只是一个不成文习惯,所以仅供参考。
第3个回答  2011-08-22
不可以,每年的发票年底报销,拖到第二年不报销!
第4个回答  2011-08-22
可以,只要那头给你签字或单位还没有做账。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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