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户口迁入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申请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后,如: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如没有结婚,请出具单身证明,落户证明。

    所有材料齐全上交,等四十个工作日,由派出所报经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审批。具体流程:符合办理条件者申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拓展资料:

需要备好材料有:

1.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结婚并已在配偶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申请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夫妻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

18周岁以下(在校中学生不超过19周岁)子女投靠父亲或母亲迁移入户,凭以下材料到被投靠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书面申请;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父亲或母亲、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在校《学籍证明》。

3.年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年老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已退休)投靠子女迁移入户,凭以下证明材料到户口入户地派出所办理:父母、子女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父母《退休证》原件;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手续。 以上“三投靠”申请户口迁移的,若申请迁入农村村民小组辖区范围内落户的,还需持有农村住宅房屋合法产权手续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参考资料:重庆市公安局-重庆九类户口办理指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6-20

第2个回答  2015-03-28
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
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好户籍制度改革,对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实施富民兴渝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
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认真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户籍制度改革的顺利进
行。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市公安局二00三年七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决定》(渝委发〔2003〕14号)精神,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特就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城区的户口迁移
(一)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据市政府渝府发〔2002〕44号文件关于重庆特大城市、都市发达经济圈(简称都市圈)界定的范围,我市户口迁移确定的主城区范围是指渝中区、江北区、南
岸区(含经开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含高新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含北部新区)、巴南区的全部行政区域(下同)。
按照市委渝
委发〔2003〕14号文件精神,在主城区内购买商品房入户的政策规定调整为:凡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
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
的条件。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凭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购房按揭合同》、学历证明及所在单位用工《聘用书》、《合同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
等能证明其有稳定生活来源和其他相关证明等,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二)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户口“农转非”、“非迁非”、“农迁农”迁入主城区入户的,不受年龄、结婚时间条件的限制,但必须同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即可将户口迁至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入户。
(三)年老投靠户口迁移
年老投靠子女入户的,仍按渝公户〔1999〕51号文件精神办理,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其中,退休投靠子女入户的,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条件限制,只要实际居住的,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四)主城区之间的有关户口迁移

城区之间购买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户口迁移,不受购房面积、时间、文化程度和《房屋产权证》等
限制;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不受年龄和结婚时间及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限制;年老投靠的户口迁移,不受年龄和身边无子女的限制,即可办理户口迁移。
二、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大中城市政府所在地街、镇的户口迁移
(一)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在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大中城市政府所在地的街、镇,购买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售的房屋及租
住房管部门公房的,只要持有《房屋产权证》、《购房按揭合同》、《房屋使用权证》,以及能证明其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相关证明的,购房者本人及配偶、共
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二)夫妻投靠、年老投靠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年老投靠,申请在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大中城市政府所在地的街、镇入户的,不受年龄、结婚时间、身边无子女等条件限制,只要实际居住,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三、百强镇及其他建制镇(乡)的户口迁移
在市政府确定的百强镇及其他建制镇(乡)内,全面实施小城镇户口登记制度,即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受其他任何条件限制,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四、在主城区和百强镇范围内全面启动取消户口二元化结构,实施城乡户口一体化的户口登记制度

从今年9月1日起,分阶段、有步骤地采取先在我市主城9区(11个区公安分局户口管辖区域内)和百强镇,后在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自治县、市),逐步取消
公民现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打破户口二元化结构,实施城乡户口一体化的户口登记制度,将我市原有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称为“重庆市居民户
口”。实行公民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每个公民只能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一个居民户口;在城镇街道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登记为城镇居民,在农村有
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登记为农村居民。新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与原城镇居民一视同仁,在教育、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待遇和权利,履行同等义
务。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