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四级伤残军人的住房国家有没有强制条文

如题所述

  对四级伤残军人的住房国家有强制条文。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
  第二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第四十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31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的问题:
依据我们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的信息,对于住房优待的政策国家是有的:
1、 2010年起,对直接由部队退休到地方安置的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由安置地民政局安置办发放至少10万的住房补贴,所谓的至少十万是对安置地房价而相应变动的,但是不会少于十万。
2、此前退役的任何级别的残疾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进入选择环节时,有优先于其他同样条件人的待遇。
3、残疾军人本人购置商品房、购置置换房产可以免除契税等部分税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