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工作人员是民政局的吗

如题所述

殡仪馆(包括火葬场)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

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设置于城镇中,是专业承办丧葬事宜的机构。殡仪馆下设殡葬咨询室、殡葬业务接洽处和火化车间(火葬场)等部门。

根据《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承担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民政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民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1)优抚安置单位:优抚医院(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医院和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军休所、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服务管理站)、军供站(军用饮食供应站、军用饮水供应站、军人接待转运站)等。

(2)社会福利单位: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福利医院)、城镇老年服务机构、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机构以及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残障康复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尚未转制为企业的假肢装配服务中心等。

(3)社会事务管理单位:收养登记机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等。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死亡火化规定

法律关于是否火化后才能要求赔偿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是实践中个别法院会要求提供火化证明,才能要求丧葬费,因为没有火化,丧葬费没有实际发生,不能要求。但大部分法院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急救、医疗机构或者法医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殡仪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6

殡仪馆(包括火葬场)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

殡仪馆是各地区民政部下设的事业单位,设置于城镇中,是专业承办丧葬事宜的机构。殡仪馆下设殡葬咨询室、殡葬业务接洽处和火化车间(火葬场)等部门。

根据《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承担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民政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民政事业单位主要包括:

(1)优抚安置单位:优抚医院(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医院和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军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军休所、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军休服务管理站)、军供站(军用饮食供应站、军用饮水供应站、军人接待转运站)等。

(2)社会福利单位: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福利医院)、城镇老年服务机构、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机构以及登记为事业单位的残障康复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尚未转制为企业的假肢装配服务中心等。

(3)社会事务管理单位:收养登记机构、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构等。

扩展资料

殡仪馆是尸源的集中地,在殡仪馆的时候,有一些禁忌大家要注意:

一、在殡仪馆之大厅里别胡乱讲话,例如:别大声喧嚷自己的名字,忌对亡者不尊重,如说一些「我不怕鬼」等,对往生者不敬的话。

二、别东张西望,别在殡仪馆到处乱走、乱坐,尤其是类似病床的东西,阴暗的地方,或棺木旁。

三、别在殡仪馆里面乱念佛经,以免弄巧成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殡仪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17
亲,你好!
不一定是民政局的人。
例如我们这边,因为火葬起步较晚,是老板投资建设的,
里面的员工也是老板自己请的,完全是自主管理,
不过由民政局监督和支持,可以说是民政的下设机构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火葬场是属于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殡葬单位,是处于民政局监督之下,至于是不是属于民政局工作人员,需要看其单位性质,有国营与私营之分,私营是属于承包老板自主管理,其工作人员不是属于民政局。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4个回答  2021-03-20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