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裁判权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区别

有道题“近代外国政府庇护在华外国恶棍所依据的特权是什么”
答案是后者,为什么不是前者呢,不是用治外的司法权来庇护他们吗?
前面题干信息中还提到“经济”、“商人”,可我觉得也没多大影响啊,不也是用司法庇护吗

领事裁判权即司法主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就是指一方获得利益,其余诸侯国利益均沾。
差不多就这个意思,可以联系南京条约中的内容来加以理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07
……呃 我历史还不错
但是 同学 我怎么觉得要是我答题 也答 领事裁判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是政府和政府之间权利利益的问题领事裁判权几乎只关系国家人们的问题
片面最惠国待遇就是日本和清政府签约日本允许在中国内地开设工厂 英国应为和清政府有片面最惠国待遇条理 英国就不用和清政府在签约就也可以再中国内地开设工厂 就这样
领事裁判权就是英国人在中国犯法了 在当时的清政府时期 英国犯人不交由清政府审理 而交由英国自己处理
所以 以我看 答案 好像给错了
如果是我错了 麻烦你 告诉我一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7
领事裁判权是指: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例外或侵犯。实际上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领事裁判权就是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国家所享有的一种非法特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此种待遇称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须有条约和根据。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的,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但清朝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往往只片面规定该缔约外国得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中国则无对等权利。
答案是错的,我觉得应该是领事裁判权,相信自己的
第3个回答  2011-08-07
领事裁判权: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例外或侵犯。实际上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领事裁判权就是帝国主义在殖民地国家所享有的一种非法特权。
片面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享受现时或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同样的一切优惠、特权或豁免等待遇。此种待遇称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的取得必须有条约和根据。最惠国待遇一般是相互的,缔约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相互享受最惠国待遇。但清朝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往往只片面规定该缔约外国得享受最惠国待遇,而中国则无对等权利,是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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