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24
劳动者是可以不写辞职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08-08
如果你主动辞职了,那么他们让你离开,只发工资,不能获得补偿金的,如果他们提出让你走的话,应该支付补偿金的,他们现在这样不让你上班,同样要按合同规定支付工资给你。
第3个回答 2011-08-08
单位估计你也是以后呆不下去了,但是应该给个合理的说法,你应该一边找工作,这是实际的问题,一面到劳动部门投诉,主张单位对你进行赔偿,还以找媒体部门曝光。总之一定要维权,也是对自己的一个交代,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11-08-08
不主动辞职,可以拿到补偿款的,主动写辞职报告就木有了…
追问去哪里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