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晚上回家路上摔倒后死亡,以前其在银行购买过某保险公司的金玉满门存款保险,能否按意外死亡获赔?

现在保险公司指出哥哥是猝死,并指按照惯例猝死即为因病死亡。但是派出所和110的案件说明其为意外摔倒后医治无效。且我哥单位每年两次的体检显示其身体健康。保险公司说派出所案件调查不能算文字说明,只能按法医提供的尸检报告猝死算,可是为了死者为大,我们当时并未对尸体进行解剖。
现在我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否的赔偿,是否有胜算。

这帮孙子,不折腾死你,才不会给你钱呢。
猝死有两种可能导致,你记一下:
第一种情况:突然外力造成的。如摔倒、热浪、电击、巨响等等,都可能造成猝死。当然了,这种情况要敢巧劲。
第二种情况:长期隐形内因造成。如心脏病。这种情况最多,也最容易猝死。比如夏天过热或者一时想不开,一下可能就猝死过去了。你看诸葛亮三气周瑜就是这种情况。
猝死的情况,一般通过解剖是不能确定病因的。因为猝死主要是一时心脏血压过大,造成的血管回流受阻,身体功能突然受阻,伴随缺氧造成的。猝死后的人表现通常都是单一病症。而且同时都是伴随其他病症同时出现的。
例如你哥哥,摔倒后猝死,很可能是因为他摔倒瞬间血压突然上升,造成心肌梗塞猝死。都是伴生的。所以很难判断猝死原因。
不过从法律上讲,你哥哥的猝死是由于摔倒造成的,摔倒是直接原因,而猝死属于间接原因。也就是说,如果不摔倒,是无法导致其猝死的。因此,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意外。
下面,我们说说可不可以不解剖尸体,而通过其他诉讼方式获得赔偿。
死者为大,这点我非常认同。
所以我认为保险公司胡搅蛮缠,非要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来避免自己的赔偿责任是不人道的。
我想我可以帮你以一种平和的方式取得诉讼的胜利。
保险公司的逻辑是这样的。
摔倒是你哥哥自身疾病造成的,是猝死的主要原因。也即是猝死造成摔倒。
你的观点是这样的。
摔倒是你哥哥意外造成的,摔倒是你哥哥死亡的原因。摔倒造成猝死。
从第一份证据看,对你有利。就是公安局的笔录案卷。
案卷上记载的是摔倒造成死亡,这里很明确的表示你哥哥的死亡源于摔倒。
现在你需要找到第二份证据,对公安局的案卷进行佐证。
作证的方法可以用立正法,即解剖你哥哥的尸体,证明你哥哥没病,确实是摔倒造成的死亡。
也可以用排除法,排除你哥哥身体有病,就可以。
这个方法很简单。
根据法律条文就可以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
不可抗辩权:即保险公司在和投保人签订合同满一定时间后,如果没有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提出质疑,就不可以不知道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其身体状况未由,拒绝理赔。一般为两年,但合同另有约定,低于两年的,以合同为准。
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呢?
你哥哥在保险公司投保,如果保险公司没有要求你哥哥做体检,或者也没有咨询过你哥哥身体问题,或者你哥哥隐瞒了身体问题,但合同已经签订了达到了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就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拒绝理赔。换句话说,保险公司必须认定你哥哥签订合同时,身体健康。
那么合同要满多长时间保险公司才不可抗辩呢,法律规定,最长为2年。
但是你哥哥买的这份保险,你会去看看条款,有一个观察期的条款,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180天。
所以只要你哥哥的合同满180天,保险公司没有对你哥哥的身体状况提出疑问,你哥哥的身体就是健康的。
如果你哥哥的身体是健康的,那么你哥哥的死亡就是意外。
就属于意外摔倒造成的猝死。
而非身体原因猝死后摔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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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3
这种还是有胜算的吧,让每个死亡的被保险人在这种情况下都被解剖是不可想象的,当然也不能排除中风猝死,但是这一点派出所经手人员是可以作证的,比如死者当时撞击到头部致死或者流血过多致死,这些都是可以所谓证据的,又不是只能有法医鉴定结论,而且保险公司也只会对其进行参考,对他不利的他会主动使用么?但是派出所那个证明确实只能说明人已经死了,并不是权威的。
这也不是件小事,我觉得你们还是请个律师吧,毕竟是跟保险公司这样的大人物打官司啊。
最后,节哀顺变。
第2个回答  2011-08-19
既然派出所110有证明文件证明你哥是意外摔倒致死,那就不属于猝死,是属于意外。如果保险公司以猝死不赔偿,那么肯定是需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你们应该得到的权益的。你们有派出所110的意外事故证明文件,胜算还是很大的,
第3个回答  2011-08-15
估计可行,可提供合同给律师详细分析
第4个回答  2011-08-13
不能把 你和他打官司你求个律师就好了 你应该打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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