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06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同时,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四大类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
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大病医保依据医保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报销,就医时请参保居民一定要持卡就医,以确保就医报销数据完整,报销费用准确。同时,参保居民要坚持社区首诊制度,合理就医。
在社保卡丢失补换期间,参保居民需留好就医单据,手工报销时,医疗费用也将通过信息系统上传。
如参保居民需查询就医报销明细,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查询个人医疗费用报销情况。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22
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补充
“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据介绍,大病保险主要在居民患了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
普通居民大病保险最多可报销30万元
“大病保险跟疾病病种无关,而是跟患者的医疗费用有关”。武汉市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2000元;也就是说,我市居民参保患者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个人年度自付金额累计超过1.2万元,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第3个回答 2019-06-12
大病保险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际报销比例可以高达95%,不过各地政策有所区别。结算由医保部门通过数据系统自动审核办理。
第4个回答 2020-12-29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同时,六项医疗自付费用可二次报销。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四大类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
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简称起付线)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