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2
以海南省为例,海南省出台了《海南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其中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省与市县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标准分为10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省教育厅提醒,今年我省除了发放本年度的国家助学金外,还会补齐发放2010年度的国家助学金。
同时,该方案还要求普通高中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此外,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多渠道筹集学生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