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195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为在大学生中培养预备役军官,在国防部领导下,派出现役军官,以设军事课方式,先后在全国14所高等学校进行了21种军事专业的试点训练;对127所高级中等学校进行了征集前初级军事训练试点。
2007年03月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中规定:“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大陆户籍的学生应当依法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具有香港、澳门、台湾户籍的学生,本人自愿参加军事训练的,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参加。
学生军训制度
军训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前的15天不等,由各个学校,按照教育部门依据国家规定实施的国防政策。具体内容以队列训练为主,例如转体、立正稍息等,穿插文化娱乐的组织,军体运动等项目,最后必须经过分列式的检阅。
组织大、中、小学生军事训练,既是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重点,也是培养大批高素质后备兵员的措施,是国家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