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类别如何区分甲乙类?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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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5

医保甲类和乙类的区别

1、“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目录”价格略高的药品。

2、“甲类目录”是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3、使用“甲类目录”药品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乙类目录”的药品费用,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扩展资料:

对乙类目录中的药品,各地有15%的调整权。各地区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对乙类药品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不分甲、乙类的,全部可以报销。

对于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药物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抗疟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符合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考资料:医保甲类-百度百科

医保乙类-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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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15

第3个回答  2015-05-26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两类。

    “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种价格低的药品。“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种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省级医疗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我省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各地市无权调整甲乙类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率,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第4个回答  2011-08-17
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十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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