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比如8月份的工资,9月初发放,个税应该在9月征期申报还是在10月征期申报?

我们两个公司,分别在BDA和东城,两个税务局给出的答复不同,BDA肯定的说是在10月申报,东城说认为在9月申报正确,问了12366,也说应该在10月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看的是工资发放时间,当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在次月初做个人所得税申报,如果你们是9月份发放8月份工资,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那么就是10月份申报8月份工资个人所得税,即再次月申报当月税金。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一)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申报时所需资料: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的信息:一般只需填写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税额、应补(退)税额。

个人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业、任职受雇单位、经常居住地、中国境内有效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如果是外籍人员,除上述内容外,还需填报国籍、抵华日期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税申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08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扩展资料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期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16
个人所得税是次月的七日之内申报,如果在9月7日之内发放8月份的工资就可以在9月份申报8月的,如果在7日后发放的,就得在10月份申报8月份的个税
第3个回答  2011-08-16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看的是工资发放时间,当月实际发放的工资,在次月初做个人所得税申报,如果你们是9月份发放8月份工资,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那么就是10月份申报8月份工资个人所得税,即再次月申报当月税金。追问

如果我9月发放8月工资,能不能在9月申报个税?并且按照新税法计算个税呢?非常感谢

第4个回答  2011-08-22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根据上月实际发放的金额进行申报的,而不是账面计提数计算个税。你在9月份实现是发放是8月份的金额所以你应以8月份的工资金额上交个人所得税。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