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我是沈阳的,1992年受的工伤,2003年(实行工伤保险前)做的工伤鉴定,当时为8级,当时虽然感觉定级偏低,但由于按当时的<工伤保险条理>对老工伤什么待遇也没有(除了医疗费用外),就默认了。今年我的伤情变化(截肢),经重新鉴定为5级,我想向您咨询我现在的情况是否可以按《新的工伤保险条理》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者还可以享受那些待遇。
如果可以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是按什么时间的标准领取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应该是96年《工伤保险条列》实施后的,你这种情况已经不能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了。因为原来没有那种待遇,新的规定不溯及以往。你只能按现在的伤残等级享受现在相应的待遇。追问

现在能有什么待遇啊?

追答

96年前的没有明确的待遇规定,你只能和单位商量能否安排轻工作。或参照《工伤保险条列》规定,退出劳动岗位,由单位按月适当的发给你一定的补助金。未经你本人同意,单位是无权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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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09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纵横法律网 徐涛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8-09
89年的工伤,92年做的鉴定,97年退出劳动岗位,领取伤残津贴。2007年企业破产整策退休。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第3个回答  2011-08-09
可以申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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