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我们的经销商,B公司是我们的客户,我们和B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货物由A公司供,货款付给A公司,现在由B公司付货款给A公司,B要求我们公司开出收款收据后才能付款给A公司,这收据能不能开,应该怎么开,或者开了有什么办法可以免责
钱是B公司直接付给A公司的,没有到我们公司账户,我们和A公司的货款是已清的,我们开这个收据是一分钱都没摸到的,以后要是有点说不清的,我们公司不是要负责?
B公司要这个收据的目的是什么?是想说明他们已经履行了购货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