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的法律性质是工程欠款吗

如题所述

垫资的法律性质并不是工程欠款,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质。
法律分析
垫资是指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要求发包方先支付工程款,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全部工程完工后,再由发包方支付工程款的行为。软垫是指在约定的计划进度形象节点内,由承包人以自有的材料、设备和劳务完成建设工程,在约定的节点后发包方才按工程进度正常支付工程款。硬垫是指由承包方将相当于在约定的计划进度形象节点之前的工程款,打入发包方的帐户中,在约定的形象进度节点之前,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就用承包方的钱支付工程款。垫资还有部分垫资和全部垫资之分。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债务。对于垫资,首先当事人是否约定是垫资,如果约定是垫资就按垫资来处理,这时可以请求返还垫资,如果对垫资还约定有利息的,也要按约定支付利息。如果对垫资没有约定利息的,是不能要求支付垫资利息的。如果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就按工程欠款来处理。对于工程欠款,无论是否约定有利息,都是要支付利息的,只是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内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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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07
垫资不属于工程欠款,属于发包人向承包人的借款。工程欠款在未达支付时间时不产生利息,但垫资在借款期间内如果约定了利息标准,可以产生利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5-31
如发包人资金暂时不能到位,承包人承诺保证不中断正常施工,不影响工期并不提出任何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服从发包人与监理的管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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