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证,持有中国护照,只要未向国籍管理机关申报为外国人,出入中国需出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凡具有中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不管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和旅行证件,只要未向国籍管理机关申报为外国人,均可申领通行证。下列人员可申领通行证:
1、在香港、澳门出生,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2、内地居民,经批准赴港澳定居,成为香港、澳门居民者;
3、在中国其他地区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4、在外国出生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恢复或者加入中国籍者。
扩展资料:
香港居民可亲身到香港中国旅行社办理,申请人需提交申请表,纯白色背景彩色近照,及香港身份证明文件正副本。
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卡)而需换领新证者,亦可选择到香港中国旅行社门市内购买专用投放信封,将申请文件投放在办证门市的投放箱内。澳门居民则须前往位于罗理基博士大马路南光大厦的澳门中国旅行社办理。
2010年2月,为进一步方便港澳居民持用通行证来往内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通盘研究实行通行证“终身号码”,以彻底解决因换发证件致使新旧通行证号码尾数变化的问题。
年满18周岁的为10年有效,未满18周岁的为5年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