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上班中午出去吃饭时走楼梯上滑下来,韧带撕裂,算是工伤吗?算,应该怎么去办那

当时楼梯上有水我没注意到就滑下来了,几天看病花费不少,请问我算工伤吗?可以报销吗?

劳动法规定职工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而职工享有的休息休假除了法定节假日、周末休假等之外,还包括午间休息时间。由于午间休息时间较短,通常职工都会待在办公室休息,而实践中对职工午间休息时受到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存有争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在于职工所受伤害是发生在工作场所与工作时间。
午休时间不算工作时间,而且你也不在工作区域摔伤,所以不能算工伤。
但是,你可以起诉大楼的物业或者权利人。因为楼梯上有水,他们应尽风险提示和告知义务。如果没有提示,造成他们伤害了,就要承担责任。就像在饭店吃饭滑到一样,如果没有提示滑到的标志,你就可以要求饭店赔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01
因你所说的受伤地点不明确,只能假设几种情况来讨论。
假如是在办公楼(车间)楼梯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假如是在单位食堂楼梯内(或者因单位没食堂,在经常前往的饭店或快餐店楼梯内)受伤,也应算作工伤。理由是:出于人性化考虑,目前普遍认为吃饭是生理必需的活动(也包括工作时间上厕所),从而将吃饭看做是工作原因的延伸。不过仅指工作间隙时间的吃饭,如午餐,而不应包括下班后到快餐店吃饭。
假如单位供应午餐,自行去外面饭店吃饭时受伤就不能算工伤了。因为工伤主要是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工作原因可以适当延伸,但绝不是无限制的延伸。
第2个回答  2011-08-01
属于工伤。如果要想报销的话,首先要做工伤认定之后才能给你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认定完之后就可以给你钱了。
第3个回答  2011-08-01
工伤,即在职业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工作中工作环境恶劣、条件不良、任务过重或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对劳动者身体的伤害。
所以你这是工伤的
第4个回答  2011-08-01
哈哈 恭喜你 这个属于工伤!!!~~~~
第5个回答  2011-08-01
算,要向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