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2-05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用不用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是有争论的。《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6 条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包括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完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为此,《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纷纷与劳动者签订了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2 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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