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乱象,首当其冲的要从中介中心来治理,坚决打击黑中介,杜绝推销员和卖家“狼狈为奸”,并且完善租房合同,条理细化,保护好租房者和房东的双方利益。
从国家最近发布的整治重点来看,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天内一次性披露全部可用房源和预售价格。成都、湖北和黑龙江省的文件中都提到了这一点,其中,《湖北省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部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内容。例如,在打击“黑中介”的斗争中,斗争的焦点已经增加到“通过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以引诱消费者进行交易或强迫交易”。
对中介机构的主要整改措施包括,披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向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出售(出租)房屋和高价出售(出租)房屋赚取微薄利润、以威胁和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房客、强行增加或恶意扣压租赁保证金以及其他非法和邪恶的相关行为。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 P2P借贷平台、股权众筹等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或者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反规定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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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重中之重是要打击房地产领域专业的有组织和恶意犯罪,公安部门深入参与联合执法以纠正房地产市场“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