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有人要对古老的城市街头雕塑下“毒手?

如题所述

据法国《观点报》报道,北非国家阿尔及利亚历史上先后属于迦太基-罗马-阿拉伯-奥斯曼土耳其和法国文化圈,因此留下了很多不同时期、不同文化的宝贵遗产。首都阿尔及尔以东300公里的小城塞提夫就是一座诞生在迦太基时代的前希腊化城市,城中的“地标”,则是1899年落成、由法国雕塑家德圣维达创作的不朽之作——城市公共喷泉雕塑“春之泉”,深受小城民众的喜爱。

街头雕塑一般分为纪念性、主题性和装饰性雕塑。当我们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除了矗立的建筑,更多的是城市的景观吸引着我们,而这其中街头雕塑占很大一部分,好的街头雕塑会让我们对街道、城市的印象记忆犹新。换个角度说,街头雕塑往往会对这个城市的品位产生影响。特别是一些国际大都市,一些有历史沉淀的城市,都十分重视街头雕塑。

然而这座“地标”却遭到令人发指的破坏:面部被凿得面目全非,身上也被破坏,“春之神”惨遭毁容——这是谁干的?

地标是指某地方具有独特地理特色的建筑物或者自然物,游客或其他一般人可以看图而认出自己身在何方,有北斗星的作用,例如摩天大楼、教堂、寺庙、雕像、灯塔、桥梁等。我们看一个事物应该分成两个层面,一个是精神层面,一个是物质层面。所谓“地标”,我认为也应该从这两方面来定义:建筑本身是物质层面,高度也好,规模也好,只是它的外表,要成为“地标”,更重要的是要看它的所具有的“场”。我觉得一个项目能否成为“地标”,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三方面的功能:

首先,它一定是一个“时尚策源地”。

“地标”性项目对一个区域、一个城市的影响更多地应该表现在其对文化的影响上,它应该是一个“文化策源地”,要看它是否改变了城市的面貌,是否给区域带来了活力。建筑本身不重要,重要的是建筑带给城市的改变。

其次,它应该是一个“约会中心”。

“地标”项目应该是人们进行各种活动首先想到的聚集地点、活动中心,我认为这是其重要衡量标准。一个“地标”性项目应该能够满足人们商务、爱情、聚会、娱乐等各种活动需求,而不是一个与大众相割裂,仅有漂亮外观的高层建筑。它应该是融合于城市之中,并能够影响城市发展进程的,与时尚潮流相融合,并能引领潮流的。

第三,它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城市外景地”。

一个地标性项目可以成为一个区域、一个城市的标签,能够大量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中,以及影视作品里,成为这个城市的代表,是城市里的一道风景线。地标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区别应该首先表现在精神层面,符合时代发展潮流,是一种社会发展方向的代表。单纯的住宅或者写字楼项目都很难成为“地标”!策划一个项目,要使其具有“地标性”,首先应该规划它的各种功能,然后再根据其功能要求规划建筑,以使建筑要素能够符合精神要素。

好在附近监控系统齐全,加上当时现场有一些目击者,他们唯恐被打击报复不敢立即上前制止,但偷偷报了警并拍摄了视频。视频显示,一位大胡子男性趁人不备,偷偷攀爬上距离地面1.5米高的雕塑基座,然后用铁锤和凿子将雕塑破坏。在他搞破坏期间曾有勇敢的路人大声喝止,并用石块砸他,但这名肇事者浑不在意。

消息惊动了阿尔及利亚文化部长米胡比,他对这种“彻头彻尾的歇斯底里暴行”表示愤怒谴责,并指示有关方面迅速逮捕并惩办嫌犯,尽快修复雕塑。

好在嫌犯在视频和照片中面目清晰可辨,警方很快抓住了他:他是塞提夫35公里外小镇贝尼奥西纳人,现年34岁,有非常严重的精神疾病前科。

塞提夫人觉得非常沮丧:如果真的只是个精神病患者,那么就连严惩都做不到啊——要知道塞提夫人是何等珍爱这座艺术品,哪怕独立战争中反法情绪最激烈的几年都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它。如今他们也只能想方设法“修旧如旧”,尽快让这座城市“地标”恢复原貌了。图为1899年城市雕塑落成当年留下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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