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可以吗?

法律分析
若是遗产的其他继承人,也就是其他子女或爷爷奶奶没有意见,且同意过户给子女中的某个人,那么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或继承的方式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若是其他继承人不同意,那么也不可以直接过户到一个子女名下,即便是单方面过户了,后续其他继承人也可以将房子要回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1、父母的房子,属于父亲和母亲的共有财产,父亲或母亲一方去世后,其占有的份额转化成为遗产。若是没有留有遗嘱或遗赠协议,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某个继承人,那么该遗产的份额得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可继承。2、根据规定,法定继承第一位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均可继承,均有份额。3、房产证上虽然写的是去世父亲的名字,但是实际上属于所有法定继承人的共有财产。那么房产所有权的处分,如过户,自然是需要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权处分。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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