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理由:本人由于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此次考试,特申请缓考。
相关材料:把在医院开的证明连同申请请求一同上交。
申请材料如下:
教务处:
由于xxx原因,xxx姓名xxx 学号 ,不能参加xx年x月 x日《xxxx》课程考试,特申请该课程缓考。
学生姓名 :xxx学 号: 申请日期:xx月xx日
办理缓考条件:
1、学生因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应参加其中一门课程考试,其余课程可直接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2、报考研究生的毕业班学生,因研究生考试时间在学生所修课程考试周内,最多可申请办理含第二专业(学位)课程在内的三门课程缓考。
3、毕业班学生参加人才交流会需申请办理课程缓考者,应出示有关证明,经所在学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可申请办理人才交流会会前两天至会后两天内的考试课程的缓考。
5、学生直系亲属去世,应在考前填写缓考申请,经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方可缓考,缓考学生返校后第二天须将亲属死亡证明补交到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