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有2个账户怎么合并

如题所述

两个账户流程:用户填写账户转移凭证;去之前缴纳的单位盖章,并且让单位负责金的员工办理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成功后,拿着转移凭证在现缴纳的单位盖章;之后本人携带身份证、转移凭证前往银行办理账户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位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必须进行合并或转移。

在调入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函或调入单位接收证明。由调出单位办理转移。

如果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只能由调出单位办理该职工的公积金封存手续,待新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再进行转移并继续缴存。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1、办理条件: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至少有一个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

2、受理地点:

(1)主城区: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3、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4、办理程序:

①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②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合并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或职工留存。

注意:办理前职工多个个人账户须均已调入同一单位账户下(办理要求详见业务指南的“住房公积金单位清册变更”版块);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应当先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手续后,方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二)离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

1、办理条件:

职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均已调出原单位且尚未调入新单位的。

2、受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4、办理程序: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一联到办事处(分中心)办理;职工能够提供从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调出凭证》、与原调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任意一项材料的,不再需要原调出单位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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