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为何被女学生起诉?

如题所述

近日,南昌大学受侵害女学生小柔将南昌大学国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斌作为第一被告,南昌大学作为第二被告,向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了解,国内目前还没有类似被侵害女生起诉学校的先例。

小柔诉请第一被告周斌赔偿已经花费的心理咨询费1万元,并支付后续心理康复治疗费8万元;同时要求周斌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南昌大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小柔在诉状中表示,第一被告周斌利用教师的职务和地位之便,对学生实施猥亵、性侵且造成心理伤害,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被告南昌大学作为高等学校,与原告形成教育合同关系,应当提供合乎道德规范的教师完成对学生的学业传授和生活指导。南昌大学未按教育部的规定尽到足够的安全和保护义务,致使第一被告违反公序良俗的侵害行为得以发生,导致原告遭受人身损害,应当在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

另据小柔的代理律师万淼焱介绍,在向法院递交诉状之前,小柔曾与南昌大学有过沟通,希望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南昌大学的管理规定,对周斌进行纪检处分,包括取消教师资格;另外周斌应当承担她的心理康复治疗费,请南昌大学先行垫付,以后向周斌追偿。

小柔还向学校提出,应对为她站出来陈述事实而遭受前国学院长(仍然任教)打击报复,专业课两次被打最低分的学妹试卷重新评定,或者重新考试。

南昌大学对垫付心理康复治疗费的诉求,认为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而拒绝。

2017年12月18日下午,学校收到一位女士托第三方送交的书面举报材料。19日,学校已成立了由纪检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并启动了查核程序。如果查证属实,学校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017年12月20日晚,南昌大学官微发博称,免去程水金国学研究院院长职务与周斌国学研究院副院长职务,暂停周斌的一切教学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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