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地税合并临时工会被清退吗

国税地税合并临时工会被清退吗

一、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同时,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二、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清退对象

下列人员为清退对象:

(1)临时工作人员;

(2)利用各种手段,假造招工招干手续人员;

(3)欺骗组织,更改本人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和调入地税系统时间的人员;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

(5)1998年以来,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

(6)截至本方案实施之日止,仍停薪留职的人员。凡被清退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原单位不负责安置。具体清退办法由省地方税务局制定。

扩展资料:

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临时工处理:

《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因此,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看单位通知,清退,必须补偿。

参考资料:找法网 --- 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临时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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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8
1994年以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只有一个税收征管系统,中央税收主要靠地方税务局征收。
1994年7月1日,国税地税正式分开。
但分税制实行了24年,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使纳税人的纳税成本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增加,不利于税务人员全面掌握税收业务; 机构分设所导致的机构争议也成为问题。
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同时,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一重大变革,会让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虚假工资申报的企业致命一击!
前不久,国务院公告里有一条说的是: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坐飞机也将受限!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这样,缴纳社保的基数变大,缴纳的金额就变大,公司和员工所需要负担的社保金额都变大了,那员工到手的工资相对也就变少了。
合并的好处主要有:
1. 可以提高征管效率,避免国、地税之间的推诿扯皮,同时促进税收征管的全国统一性,平衡地区差异性。
2. 能方便纳税人申报及应对税务机关检查,减少了企业的税收合规成本。
3. 征税系统可以对人员进行更好的配置,强化最需要加强的部门,提高税收征收的整体效率;
4. 税务局可以一次对所有税种统一检查,有效避免以往对非本单位的税收风险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弊端。
5. 地方财政数据造假的可能性下降。以前,地方税务局仅仅在业务上归属国家税务总局指导,但人事等由同级政府决定,所以地方政府为了政绩的需要,对地税、非税收入造假就有了可能。合并后,征税权在一定程度上上收,可有力避免此类现象。
这项改革会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体制改革的重点,国家改革方案预计会在今年年底前落实, 这一政策将对每一家企业以及每个人的收入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具体规则怎样变化,还要等待进一步政策安排。
国税地税合并临时工会是否被清退,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中央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作出适时的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