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总量备案是正式的吗

如题所述

控制总量备案是正式的。
备案编制作为一种录取干部的方式,有着自身的特点。在待遇方面来说,备案编制和一般的事业编制并没有什么区别,工资的发放也是由地方财政进行预算拨付,而且在入职以后,工作也十分稳定,不存在随意被辞退的可能性,因为使用备案编制的人员,也属于事业编制在职人员,自然也受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保护和约束。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的必要性:
1、推动政府简政放权。随着十八大以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思路日益清晰化、科学化,高校、医疗等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权进一步下放由被动适应变成了主动期盼,希望主管部门以推动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为抓手,适当“松绑”对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管控,解决因编制管理僵化,以及编制与养老、社保等相挂钩引发的现实和长远问题。
2、提高单位自主权。开展备案制管理试点,盘活用人制度,提升单位职工整体素质,为促进单位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各医疗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医师多点执业,人才自由流动,医保全民开放,医疗需求日益增长,人力资源日渐紧张等,更加需要一种民主、宽松、灵活的用人环境和用人体制。实行备案制管理,是实现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有效措施,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3、激发人员活力。备案制管理是建立从身份管理逐渐走向岗位管理、定岗不定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人事制度的重要一步,有利于逐渐让工作人员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有利于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给医生身份松绑,为医生自由执业提供保障,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自由流动。高校教师也可以通过兼职获得合法收入,发挥特长,服务社会,使科技创新及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真正使专业特长人员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吃饭。
4、助力行业改革。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坚持政府监管和医院自主管理相结合,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备案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实的机制保障。高校用人单位可以将财政资金和创收资金结合使用,通过更加合理的劳动收入分配,使具有人才吸引力的高等院校能够吸引到更好的人才,促进高校、研究院所、企业之间人才的合理流动,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高等教育人力资源,形成动态化劳动力市场体系。
综上所述,备案编制在自己的工作单位还是有很大的发展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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