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车把我车撞了,要他赔偿哪些损失

如题所述

一、别人把我车撞了他全责可以叫他赔偿什么损失
      撞车后对方全责,视事故的情况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的,受损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什么区别
      1.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工伤事故赔偿产生于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则无此特殊要求。
      2.适用法律不同。工伤事故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适用《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3.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事故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交通事故赔偿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即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才承担赔偿责任。
      4.主张权利的时效不同。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
      5.主张权利的程序不同。工伤事故赔偿应当先行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交通事故赔偿则无此前置程序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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