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职能作用。
进一步改善技工院校的创业环境,提升技工院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力争使有创业意愿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创业培训,准备创业的学生都能得到创业服务,已经创业的学生都可获得创业政策扶持。
特别是各级人社部门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把创业创新政策覆盖到技工院校,避免“灯下黑”。
2、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学生的主体作用。
积极引导技工院校学生根据市场需求、自身特点和所学技能投身创业,要打牢技工院校学生的职业技能基础,着力提高创业创新意识和能力水平,促进学生实现技能创业创新,提高创业成功率,带动更多人参与。
3、加强创业培训,建立健全技工院校创业培训体系。
依托技工院校等实体开展各类创业培训,鼓励技工院校引进或开发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配备,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设毕业学期创业培训实验班。
4、优化创业服务
指导技工院校对接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支持技工院校建立创业项目库,支持发展一批众创空间等新型平台,支持在技工院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创业孵化基地申报省级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5、加大政策扶持
积极拓展创业扶持政策的适用范围,指导推动技工院校帮助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申请享受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支持技工院校引入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为毕业生创业拓展融资渠道。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的创业学生,可参照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技工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