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3-19
1.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对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全面夯实民族工作基层基础,建立一名党支部委员为联络员的基层民族工作体系。
3.切实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每年组织1次统战干部培训班和1次民宗干部培训班,提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综合素质。
4.城乡推进联络联谊驿站建设。推动外来少数民族文化与本地优秀文化的深度融合,促进民族文化在临的分享和传播。
5.完善民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涉民族矛盾纠纷化解、涉民族网络舆情处置、涉民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新路径,争取将民族问题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6.多点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服务能力。深化城市民族工作,探索搭建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城市管理政策解读、就业创业信息推送、行政服务事项办理、子女就学医疗保障等方面优质服务的全方位一站式公共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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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3-12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许多理论上的模糊认识、实践中的不当做法,根子都在于没有拿捏好分寸。交融不是要取消民族之间的差异性,更不是要消灭哪个民族,既不能持消极论、无所作为,也不能犯急躁病、胡乱作为。如何做、如何说、由谁做、由谁说,哪些多做少说、哪些只做不说,还有哪些不做不说但乐见其成,要把握好界限、拿捏好分寸。总的是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通过扩大交往交流交融,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交往交流交融”理念的提出及完善2010年2月召开的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把有利于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这是中央第一次提出“交往交流交融”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