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银行一般户中以垫资方式验资后如果不记账是否可行,有何等法律或经济后果?

事件背景如下:A公司基本户在工行,因应付检查需要增加1000万实缴资本,没钱,找了垫资方,垫资方提出工行网银有限制,出款不方便,必须用一般户(民生)来做。在一般户中,当天以股东投资款名义入资,当天就以还款名义划出给XX信用担保公司。某会计所当天出了验资报告,检查方需要验资报告和会计盖章的询证函,但会计所不愿意对验资报告出具询证函确认,因此应付检查的事情黄了,验资报告成了废纸,等于是这次增资没有意义。现在想问,这1000万的增资做在一般户上,如果财务不记账,公司及负责人会有何种法律或经济后果?如何才能将这次无意义的但又已发生的增资的影响降低?

好了,你帐做不平了。哈哈,给你几个建议:1:本来都是认缴制,不需要资金自己到位的,何必去这么做呢?2:建议问垫资方拿一份三方协议来,这样,就还能掩盖一下。3:最后的办法,一般户销户销掉吧,账上也不需要体现出来了。追问

实在无奈,是为了应付检查,被迫去做实缴的。您所说的三方协议是指什么样的内容?请明示赐教。最后,一般户销户听说要银行审批,对于这样有过入资又被抽走的账户,会不会被监管机关查出问题进而飞来横祸?

追答

三方协议就是你自己单位同意,垫资单位也同意,委托那个担保单位收款。三方签订一个收款协议。这个其实也是个无奈的办法,并不严谨。一般户销户,对于银行来说,无所谓,不管的。税局仔细的话,会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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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6
常年办理摆账,显账,出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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