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本上仍是已婚状态,再结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到婚姻登记处更改婚姻状况,改为未婚,才可再婚。向接待人员说明情况,带好相关的证件,接待人员会给予办理。离婚证是必需的证件,如果无离婚证,要补办才行。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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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9
离婚后户口本上仍是“已婚”是否影响再婚登记?
市民孙先生:我是广州天河区户籍居民,但在北京工作,已经与前妻离婚且有离婚证。但是因为在外地工作一直没有时间专门去广州公安局更改户口本,因此目前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还是“已婚”。最近,我准备再婚,预约的时间是下周。请问户口本上“已婚”是否影响我们去注册登记?是否必须在注册登记前专门跑一趟公安局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改为“离婚”,但是注册完之后还要再去改为“已婚”,这样会很折腾。

  天河区民政局: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如果您在广州办理再婚手续,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和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件,丧偶人士提供丧偶证件以备查)。(2)军人提供:本人的军官证(或士兵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退休证、离休证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如果您是在北京办理再婚手续,那么请咨询当地的民政局。信息时报记者 黄艳
第2个回答  2016-05-08
去派出所户籍科
第3个回答  2016-05-08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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