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看你公司的制度。
一,公司制度和执行情况。
例如我之前有个公司,规定是加班只需要在当天提前向直属上司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就可以加班,并且支付1.5小时的加班费,但是上司也不会强制要求大家一定提前,只是说加班时间要超过半个小时才开始起算。所以不少同事一般都加一个小时班,确实这一个小时其实任务是不饱和的,但是为了凑数,当然公司也支付给大家,全靠自己自觉了。
二,大部分公司主动加班没有加班费。
在大部分的公司来说,除非是公司要求的加班,要不是不会支付加班工资的,因为按照任务量来结算,如果当天自己的任务做不完而要加班,这种情况大部分的企业都认为需要员工自己消化这些时间。更不要说如果闲着没事加班了。
三,注重金钱以外的收获。
其实主动加班,特别是在下班后加班,同事会少很多,过来骚扰你的人也减少了,所以可以静下来看很多资料,或者进行自我学习,在公司有个环境就是让人能尽快的投入状态中。所以少量这种没事主动留下来加班学习也未尝不可,再说如果领导见到你在加班,说不定印象分又加多几分呢。
另外,一般的公司对于加班费一般都是算在职能工资之中,而职能工资是跟所做出的业绩直接挂钩,所以在制度健全的公司中不存在闲着没事还能拥有加班资格的事情,更不用说支付加班费了。如果你的工作效率很高,就算不加班也能够提升职能工资,这才是正确的薪酬制度。
因此,这个问题会出现归根结底是钻了公司薪酬制度未建全的空子,如果公司在没有任何制度和标准表明员工是闲着无事干主动加班的证据,则是需要合法支付加班费。但是我想在此规劝一句,可以告诉公司管理者健全薪酬制度,切莫故意去钻这种空子,因为宁可雪中送炭,切勿伤口撒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