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职医保自付阶段多少

上海在职医保自付阶段多少

个人自付=(医疗费总额-400元)x25%+400元;报销金额=(医疗费总额-400元)x75%。
扩展资料
医保有些药物、一次性用品、特殊治疗(如术后止痛泵治疗等)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因此属于自付部分,需自己付全费或部分费用。
因此住院时,尽量提醒自己的主管医生:自己是医保。这样主管医生会尽可能的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物及治疗,一些自费药物及治疗,医生会取的你的同意在使用。
当然医保的目的是保障参保人员看的起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因此在制定医保用药及治疗时,不会面面俱到,一些贵重药物,及新的治疗手段仍不能进入医保目录。
但我想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医保的范围会逐渐扩大,满足大家的医疗要求。
个人自费:此部分的药品或项目、材料是不在医保范围的,需要参保人员全额支付。
个人自付:部分的药品、项目、材料虽然纳入了医保范围,但需要参保人员先支付一定的比例:如药品的10%,材料的30%-40%。这部分参保人员支付的钱叫自负自理:
个人自负:纳入医保的费用,是有一定的报销比例的,如退休职工住院报销90%左右,剩余的10%、还有起付段等费用是病人自理的,也是自己要支付的,一般就是起付线。
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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