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深入应用。准则明确规定,只有当后续支出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资本化后续支出,即更新改造等符合确认条件的支出,应扣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以避免双重计价。处理此类支出时,企业需要先转销原价、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将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暂停折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当工程完工且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再从在建工程转回固定资产,并根据新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折旧。
财政部会计司在2021年的实施问答中,针对日常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给出明确指导:</
在税务层面,所得税法规同样关注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大修理支出需满足以下条件:</
这些大修理支出可以按照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分期摊销,以减少所得税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