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预选实行了9年。在1980年实行预考制每个省份不太一样有的是从1981年开始,到1989年才取消的。
高考预选的基本定义的扩展:
高考预选制度是指在高考前进行一次合格的考试,用来选拔出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潜力的学生进行提前录取或优先录取的一项制度。
实行过高考预选的省份有北京、天津、山东、海南4省市。高考预选是由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3至5倍,参照应届毕业生网课往年录取的情况,把预选数分别下达给中学,再由中学根据高中毕业考试的成绩,结合平时的成绩,德智体的全面考核,择优预选来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目前北京、天津、山东、海南4省市已实行。
预选是高考路上的第一道门槛,1977年至1980年这4年,凡是符合条件的考生均能参加高考。但随着每年参加高考人数的增加,给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公平性带来了挑战。预选就是为提高升学率,在高考前按高考模式进行一次考试,按一定比例选取参加高考学生名额,未预选上的就丧失了参加高考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