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7-25
一般公司注销是要先清账的。老板要付清工资才能注销。除非申请破产。
望采纳,谢谢
第2个回答 2021-07-25
你好,你要找相关部门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21-07-25
老板公司都注销了的话,
应该是想关门走人了,
所以你的工资情况,
要尽快找老板要,
或者尽快反映到劳动监察部门解决。
第4个回答 2021-07-25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