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区别在哪里

如题所述

事业编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区别如下:
1、公益属性不同: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性质更为明显,本身不参与经营活动,不产生经济收益;
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有一定公益服务项目,但自身通过服务和经营要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
2、单位发挥的职能不同: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比如中小学校、基础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等;
差额补款的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比如高等学校、实用性的科研院所、文化演出单位等。
3、经费来源不同: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全部由财政全额拨款,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办公经费等全部来源财政开支;
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是按照差额部分进行拨款,自身会产生一定的收入来源,比如医院,文化体育部门的部分事业单位等。
4、职业年金记账方式不同: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除了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实账管理以外,单位缴费部分实行虚账管理,待工作人员退休时再由财政拨付记实;
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单位缴费部分还是个人缴费部分,都是按照实账进行管理。
5、工作人员的收入不同:
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要按照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工资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只能在财政预算的范围内支付;
差额事业单位由于有一定的经营收入,除了基本工资以外,大部分收入来源于绩效工资,平均收入水平会高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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