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骑人力三轮车由北向南正常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前方路口左转时对方70岁骑电动自行车,由南往北行驶我方发现后停止左转向右躲避,对方可能也是由于发现我方要左转,对方可能也是采取避让措施直接从她非机动车道向左方机动车道行驶过来,两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对方受伤脚步部位受伤,这边交警队事故认定同等责任,我对比提出质疑希望得到帮助,详细情况有监控录像非常清晰本人质疑是否可以提出复合申请要求对方对电瓶车进行检测是否复合国家电车条例是否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