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9世纪初 ,阿摩利人的阿姆纳努姆部落在巴比伦 摆脱伊新的控制, 其首领苏木阿布( 前1894~前1881在位 )建立巴比伦王国,又称古巴比伦第一王朝。
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在位时期,先后征服伊辛、乌鲁克、拉尔沙等国,并占据亚述南部,建立起从波斯湾至地中海沿岸的中央集权制奴隶制帝国,自称世界四方之王。但汉穆拉比的统治并不巩固,其继承者萨姆苏伊卢纳在位时,先后遭埃兰和加喜特的侵袭,内部也发生反债务奴役斗争,导致了巴比伦第一王朝的衰微。
公元前1595年,赫梯统治者穆尔西里斯一世最后将其灭亡。
扩展资料:
古巴比伦的政治制度:
汉穆拉比统一后,王国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国王独揽政治、军事、外交、司法和宗教等权力,直接任命中央和地方官吏。大行政区设总督,在较大的城市中任命被称为沙卡那库的官员,小城市则任命被称为拉比亚努姆的官员治理。
阶级关系与土地制度 古巴比伦社会分为3个等级:阿维鲁,为全权自由民,上层是统治阶级,下层多是纳税、服兵役和徭役的自耕农和士兵。穆什钦努,为依附于王室土地的无权自由民。瓦尔都(男奴)和阿姆图(女奴)是奴隶阶级。
古巴比伦时代土地制度较为复杂。汉穆拉比时期王室占有的土地分为3类:供养(维持)宫廷之田;以供职为条件所授份地;以纳赋税(纳贡)为条件所授份地。以供职为条件领有份地者包括士兵、官吏、塔木卡(商业代理人、高利贷者)等。
在家庭和婚姻关系方面,还保存父权和夫权的家长制残余。父家长可将其妻或子女卖为奴隶或使之变为债奴,子女须为其父家长杀害的他人子女抵命。债务奴役制的发展导致债务人的反抗。这也是古巴比伦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巴比伦
四大文明古国,为何只有古巴比伦完全消失在了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