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租约到期后房东对房西的物品处置权问题

我爸妈是房东,呐最近商铺租约到期但是遇见一个老赖,不仅拖欠房租还将个人物品一直放置在商铺中,由于一开始签租约时没有标明“到期后有权处置其个人物品”,导致现在不仅没法租出去房租也收不到,现在的话只想先行把房西的东西处理掉,想问下从事相关行业的大佬通过哪些有利的条例能够有利于强制性的处理这批东西

1 通过报纸,登一个启事,一个说明事件原因,第二一个提示这位老赖,尽快收拾东西拿走
或者一份登报。一份贴在大街外面的墙上,广而告之
2 如果这个老赖死活不出现,那么,您们可以报警,让警察上门,进行处理,同时请居委会(村)委会,派人来见证,录像,当着三方面清理这个老赖的物品,并登记造册,同时录像证明大家都可以作证。没有任何损坏之心。就算他来找,也没办法。有录像证据在。交给警方,由警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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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09
回答如下:
一、如果该房屋到期,而承租人拖欠房租,并将个人物品一直放在商铺中不拿,该行为属于合同违约行为。
二、现在,你们可以立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并搬走个人的物品。
三、支付的房租直至个人搬出之日起至。
四、报居委会,派出所都不能搬动别人的物品,居委会,派出所没有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五、法院判决后,如果承租的当事人还不搬走,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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