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为什么禁止危险品车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没有规定危险品车辆禁止行驶高速公路,全国各省(除河南,陕西)都没有禁止危险品车辆行驶高速公路。我想知道河南省是依据‘什么法’禁止危险品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远离人群路况好通行质量高,很大程度降低了车辆的危险系数和对广大人民的威胁,在河南省境内危险品车辆必须行驶在乡镇间公路,穿梭在人群中。很是令人费解???

你好,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确需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车道、速度行驶,悬挂明显的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另外。按照《河南省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对向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输燃油的车辆,凭《河南省高速公路载运危险物品车辆通行证》发卡通行。

河南省对危险品车在高速公路上的管控,是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拓展资料:

      2007年,河南省高速公路连续发生多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自燃、追尾、泄漏等恶性事故,致使高速公路局部长时间关闭、救援人员中毒,甚至造成环境污染等恶性后果,严重影响了我省高速公路的通行安全。

5月15日2时12分,一辆装载四氯化钛的豫H63317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行至京港澳高速新乡原阳段645公里处,因车辆阀门系统损坏造成泄漏,致使京港澳高速原阳段双向管制4小时40分,原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对这起事故立案查处。

7月16日凌晨1时30分,一辆装载15吨TNT炸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行至许平南高速平顶山段,与重型普通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货车翻入高速公路路旁沟内,货车侧翻于高速公路行车道与超车道之间。2时10分,因避让该事故车辆,客车又与货车追尾相撞,造成客车上乘客2人死亡、7人受伤。

7月25日8时30分,一辆装载剧毒化学品的中型普通货车行至京港澳高速漯河段,因下雨路滑、刹车不及时,与重型半挂货车追尾相撞,致使一名司机和一名押运员当场死亡,另一名司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所载剧毒化学品发生泄漏,参与抢险救援的高速交警、消防官兵、医护人员13人不同程度中毒。

经调查核实,这些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河南省在高速公路危险物品运输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很多漏洞:一是从省外进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漏管现象严重。

由于周边省份均允许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而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明文禁止危险物品车辆通行,多数省界站口既没有提前设立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标志牌,又存在把关不严的问题。

如5月15日装载四氯化钛的豫H63317号车谎称空载由郑焦晋高速焦作西站驶入高速公路; 7月16日装载TNT炸药的鄂F71959号车后方悬挂有等级为1.4级“爆炸品”及“危险品”标志,驾驶员也明知我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却能从二广高速豫鄂省界站进入我省高速公路;二是路面管控不力。

鄂F71959运输TNT炸药的车辆有明显的危险物品标识,从二广高速豫鄂省界站进入我省后,沿途没能被及时发现并引导下路;三是对故意伪装、手续不全非法运输危险物品的,查处不力,形不成有力震慑。

7月25日,装载硫酸(二)甲酯剧毒化学品的鄂J41505号车为普通后八轮货车,车身无任何“危险品”标志,且该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使用40个塑料桶(每桶250公斤,共计10吨)装载硫酸(二)甲酯剧毒化学品,并用帆布遮盖车厢;7月28日,装载甲醇的皖KC2597号危险化学品车辆罐体用帆布伪装成普通货车。这两起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均系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非法运输造成的。

参考资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9-11

法律依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八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确需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车道、速度行驶,悬挂明显的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原因:高速公路全封闭、全立交、单向行驶,一旦发生涉及危险物品的交通事故,由于没有适当的路口驶离高速公路,造成已驶入事故现场的车辆进退两难,形成交通瓶颈。事故发生后,现场清理难度大、处置时间长,易造成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另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夜间行驶时,受高速公路光线不足和驾驶员疲劳驾驶等因素的影响,安全隐患多,易发生交通事故。

扩展资料:

全国已有13个省(市、自治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取了在高速公路上限时、限段、限路或完全禁行等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9-11

在高速上若一辆车因危险品发生事故,将会影响整个高速的交通状况,严重的还会造成相近车辆的交通事故;而且在交通法规上有明文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1-21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通警察总队下发的《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禁止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通行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规定,即日起,载运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禁止上高速。
  凡是途经我省高速公路,载运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要在驶入我省境内第一个站口驶离高速公路。省内载运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载运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不通过高速公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必须按照程序,逐级办理河南省高速公路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通行证后,方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对未经审批,擅自违法行驶在我省高速公路上的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4个回答  2008-09-01
的确是这样的,楼主说的没错,危险品车辆始终都要上路要跑的,不让上高速只能走普通公路更加危险。我们在广东都没有禁止危险品车通行。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