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考成绩划分

如题所述

每个学科按参考总人数,按比例用A、B、C、D、E、F六个等第表示,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占25%、32%、24%、10%、8%、1%,凡出现E等及以下等第的学生,不得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范围。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按照原始成绩分别单独划等;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与生物四门学科合并为综合Ⅰ,物理、化学合并为综合Ⅱ,综合Ⅰ与综合Ⅱ按实得原始总分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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