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描述,嘴里缝了四针,可能构成轻伤。这个派出所笔录里应该会有。轻伤已构成刑事犯罪。
2、你的表达我不太理解。对方不承认打人为什么要签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8条第二款:“行政机关依法对民事纠纷进行调处后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或者作出的其他不属于可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处理,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既然对方签字了不予赔偿,你方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3、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派出所应当对对方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4、法院让你去找人是不正确。如果被告明确,能够提供明确的联系方式、地址,传唤两次后若不到庭法院依法可以进行拘传;如果难以联系到对方,可以缺席审判。
5、注意一点:这属于人身伤害纠纷,在索取赔偿时应考虑到后续治疗费用,不然经过1年诉讼时效,如果以后发生后发症,你的二次求偿将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
希望可以帮到你~
追问太谢谢你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