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会冻结我银行账户吗

如题所述

在原告起诉被告债务纠纷案件诉讼中,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可以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包括冻结银行账号,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x0d\x0a\x0d\x0a原告在诉讼中没有申请诉讼保全,法院调解或判决后,被告不按时还款,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局可以采取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号的执行措施。\x0d\x0a\x0d\x0a\x0d\x0a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x0d\x0a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x0d\x0a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x0d\x0a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x0d\x0a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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