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交申报材料,直接办理。办理流程:
1.选择居住证预约办理
2.填写申领人基本信息
3.选择申领条件和申请情形
4.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5.选择预约办理日期
6.等待派出所初审
7.初审通过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办理派出所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以公安机关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法律依据:《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实施细则(试行)》
第四条 流动人口在本市市区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的《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以公安机关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第五条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等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
(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三)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