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沉积是各种海洋沉积作用所形成的海底沉积物的总称。沉积作用一般可分为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等3种不同过程,由于这些过程往往不是孤立地进行,所以沉积物可视为综合作用产生的地质体。
①物质来源。包括陆地岩石风化剥蚀而成的砾石、砂、粉砂和粘土等,海水中由生物作用和化学作用生成的固体物质如生物遗体、海绿石、磷酸盐、二氧化锰以及粘土等,火山碎屑、溢出地幔的物质、宇宙尘等。
②陆源物质的搬运。主要靠径流,其次靠浮冰和风力带入海洋,主要沉积于河口和大陆架;浮冰搬运物沉积于高纬度海域。
③沉积。比重大于海水的悬浮物质或颗粒的状态和沉降的速度,主要受潮流、密度流、风海流和风浪等作用所控制,在不同海区的沉积速率不同:大型三角洲和河口区最高可达50000厘米/千年左右 ;在大陆坡和大陆隆最高可达100厘米/千年;深海区一般只有0.1~10厘米/千年,因而深海洋底沉积物的厚度平均不过0.5千米。
沉积于海底的物质。包括陆源物质(来源于陆地,为流水、风、冰川及海岸带的剥蚀产物)、生物物质(海洋生物骨骼和遗壳)、宇宙物质(宇宙尘埃)、火山物质(火山灰、火山泥与火山岩的碎屑)、化学物质(经复杂的物理化学作用后沉淀的物质,如碳酸盐、鲕状或细粒石灰质软泥)等。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其粒度、矿物成分、生物和化学组成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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