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并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证件、身份证、失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所初审后领取《贷款审查表》及《贷款担保书》并按规定填写,由户口所在居委盖章。
将填写好的《贷款审查表》、《贷款担保书》和营业照、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证件、身份证、失业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交当地社保所。
由社保所对申请贷款人员进行初审、调查核实,将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报经街道政府审批后向小额担保贷款办理窗口推荐,由窗口按规定的权限和时限办理。
申请农业无息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从事特种行业的应持有有权批准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具有本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并从事本行业经营2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或成长力,销售回笼好。
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
担保贷款须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借款人及配偶符合个贷基本规程规定的信用记录条件,借款人经营实体符合法人信贷信用记录条件。
借款人经营实体目前是无非低风险信贷业务关系。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