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投诉电话:028-86113375。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在教育系统的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指导高职院校领导班子建设,受省委委托负责高职院校党政正职的选拔任免。
(四)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协调服务。
(五)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宣传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宣传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六)研究决定全省教育系统的重大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并对有关决策安排等进行监督。
(七)负责全省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教育厅所属高职院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九)负责高等学校的统一战线和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统一战线和群众团体工作。
(十)研究决定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重要事项。
(十一)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