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赔偿问题!收赔偿的钱后在起诉可不可以?

在2007年11月初的一天晚上7点左右!我同学因为跟另外一人(下面就简称凶手)因搞对象问题产生纠纷!我同学打电话找我和另外两个人!跟我们说有人要打他!让我过去一下!!因为同学跟我关系很不错!我没说什么打出租车就去了!!我门去了一共是四个人!!因为我同学之前就被凶手和凶手的朋友打了一顿!所以我们去确实也是想打凶手出出气!结果到地方没多大一会!!我同学就把凶手约了出来!!凶手又找了两个人,三人都拿的砍刀!就奔我们过来了!我当时也是有点没反映过来!在一个我离的也是近!一个人拿刀就先奔我来了!!有一凶手照我后辈先砍了一刀!我就一下倒地了!等我在一站起来另外两个人也奔我来了(这时候我同学都已经跑了,剩我一人)!他们又砍我,我为了保护头!我就用左胳膊挡了一刀!当时只感觉胳膊一阵,麻一下!都不知道疼。这时右边又有人拿刀砍我!我一厕身!砍到我右胳膊上,这时我就已经爬在地上了。凶手把我抓起来要带我去找我同学!因为我已经留了很多血!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站不起来了已经!凶手又照我左胳膊砍了一刀!这下子我就彻底的倒在地下休克了(这段时间没记忆了已经)!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因为是在道边!一个过路的好心人给我报了警!说这有人被砍了!我同学这时候就回来了!我当时爬在地上昏迷!我同学把我叫醒!警车来了把我送到的医院!!
当时到医院俩小时检查完做的手术!手术做了5个小时!全身4处刀伤!缝了48针。右胳膊分裂性骨折。左胳膊粉碎性骨折。左胳膊因为挨了两刀。全部砍到筋,诊断是尺神经被砍成了三段!当时中指,无名指,小指,功能基本尚失。左胳膊关节处有一小块大手指盖那么大的骨头砍飞了!找不到了!手术后俩个胳膊都打了钢丁跟钢针!(医生说一年在后手术取出)!
第二天公安局来入的口供!第三天法医来做的法鉴,说先鉴轻伤害好给公安局立案下手段抓人!说六个月以后才能真正坚定是轻伤害还是重伤害!

现在凶手在外逃!三个凶手只认识和我同学有过节的那一个!
他家人现在找我想私了这事情,但是他们就给5万块钱!这个数对我来说要是以后都不追究那我是绝对不会用意的!因为我医药费就得花3万多!
我要不收他们家的钱他在外面跑的永远也不带回来的!这都快一年了!
只有收了钱!他也就回来了!
公安现在也劝我们家和解!

如果他们家给了5万块钱!我收了!上派出所签了那个什么不追究的东西了!我过后在起诉告他们家行不行? 是不是我起诉了公安就得抓他??

希望能说的详细点!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公安机关调解的原因是凶手在逃!他们也想赶快结案!!我的伤应该是坚定不成重伤!!因为我只有小指跟无名指伸不直!!
要是等我们这派出所抓到凶手!估计得等个十年八年的!!
他们家大人是想少花点钱和解后让他家孩子回来!!
在说他们确实是三个人砍的!也不能一家赔了就完了吧??
最主要的是,我想知道,在派出所签了《和解协议》后还能不能起诉凶手,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追加赔偿!

请大家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我因为这事情已经很烦恼了!!想上班也上不了!只能在家养的!等二次手术!手术费用现在还是个问题呢!

主犯在逃,已经在公安网通缉了!我问过法医!法医说我这只能构成轻伤!全身4刀都够轻伤!!只是没有一处能够成重伤!所以还是轻伤!

如果他们家给了5万块钱!我收了!上派出所签了那个什么不追究的东西了!我过后在起诉告他们家行不行? 是不是我起诉了公安就得抓他??
:此事属于刑事案件,你的伤情属于重伤,如果要调解,建议在案件破获后进行这样你会有主动权。而且目前你的损失并不确定,故建议先不调解。另外,如果调解成功,原则上也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只是适当考虑从轻处罚而已,建议此事委托律师办理。

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从刑法上看对方的量刑要在三年到十年之间。对方应该赔偿你的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以相关证据为据来计算,如医疗费用票据、交通费票据、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

问题补充:公安机关调解的原因是凶手在逃!他们也想赶快结案
:这是不可能的,如果对方在逃,则无法出面,何谈调解。案件如果无法破获,可采取通缉措施,这样抓到对方后再走法律程序也不迟。
我的伤应该是坚定不成重伤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因为我只有小指跟无名指伸不直
:这属于法医学问题,可持病历向当地法医咨询。

要是等我们这派出所抓到凶手!估计得等个十年八年的
:如果要采取措施,这肯定是有办法及时要求对方到案的。
他们家大人是想少花点钱和解后让他家孩子回来
:想调解,就不要少花钱,否则免谈吧。
在说他们确实是三个人砍的!也不能一家赔了就完了吧??
:共同赔偿。但每个人都是连带责任,可要求一人全赔。
最主要的是,我想知道,在派出所签了《和解协议》后还能不能起诉凶手,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追加赔偿!
:起诉凶手,并不是你要做的,本案是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起诉的。
建议:此事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请大家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我因为这事情已经很烦恼了!!想上班也上不了!只能在家养的!等二次手术!手术费用现在还是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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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02
你好:

根据你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做如下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 本案根据伤害程度,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犯罪。

当时到医院俩小时检查完做的手术!手术做了5个小时!全身4处刀伤!缝了48针。右胳膊分裂性骨折。左胳膊粉碎性骨折。左胳膊因为挨了两刀。全部砍到筋,诊断是尺神经被砍成了三段!当时中指,无名指,小指,功能基本尚失。左胳膊关节处有一小块大手指盖那么大的骨头砍飞了!找不到了!手术后俩个胳膊都打了钢丁跟钢针!(医生说一年在后手术取出)!

这是你的描述,根据你的描述,被害者所受到的伤害肯定构成轻伤以上级别。,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轻伤以上的伤害,应当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描述,很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 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 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规定:

第八十六条 【立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你的描述中,公安机关已经接到报警,对于这样的伤害事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立案侦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你们可以了解一下警方现在的进展,是不是对此案已经立案侦查,如果没有立案,你们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要求予以监督。

第三: 警方可以对双方的民事赔偿部分予以调解。但是,这并不影响警方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推进刑事诉讼,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工作。

你可以接受对方的赔偿款,这可以做为以后法院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时候,量刑的一个情节。

最后要告诉你的是:

刑事案件,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的所谓私了等都不能影响刑事程序的进行。

河南 郑州 曹静杰律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可以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08-08-06
朋友,在法律层面上来说,那份不追究的和解协议即使签了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公权力已经介入了,已经进入到了法律程序当中。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人为操作,本人估计过程如下:司法程序公安方面的钱,对方肯定已经打点到了,只要你不追究,问题就不是很大。劝你一句,就多要点钱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8-02
1、很简单,公安只能就轻伤案件进行调解,你调解后鉴定成重伤,公安就必须继续抓人。或者后来你伤情加重需要更多医疗费,因情况变化超过了调解时的预计,增多的医疗费可以另行要对方出。
2、你那里的社会治安一定乱到比旧社会还旧社会,这么严重的团伙持刀伤人公安都敢调解,你家住柬埔寨还是阿富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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