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11月初的一天晚上7点左右!我同学因为跟另外一人(下面就简称凶手)因搞对象问题产生纠纷!我同学打电话找我和另外两个人!跟我们说有人要打他!让我过去一下!!因为同学跟我关系很不错!我没说什么打出租车就去了!!我门去了一共是四个人!!因为我同学之前就被凶手和凶手的朋友打了一顿!所以我们去确实也是想打凶手出出气!结果到地方没多大一会!!我同学就把凶手约了出来!!凶手又找了两个人,三人都拿的砍刀!就奔我们过来了!我当时也是有点没反映过来!在一个我离的也是近!一个人拿刀就先奔我来了!!有一凶手照我后辈先砍了一刀!我就一下倒地了!等我在一站起来另外两个人也奔我来了(这时候我同学都已经跑了,剩我一人)!他们又砍我,我为了保护头!我就用左胳膊挡了一刀!当时只感觉胳膊一阵,麻一下!都不知道疼。这时右边又有人拿刀砍我!我一厕身!砍到我右胳膊上,这时我就已经爬在地上了。凶手把我抓起来要带我去找我同学!因为我已经留了很多血!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站不起来了已经!凶手又照我左胳膊砍了一刀!这下子我就彻底的倒在地下休克了(这段时间没记忆了已经)!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因为是在道边!一个过路的好心人给我报了警!说这有人被砍了!我同学这时候就回来了!我当时爬在地上昏迷!我同学把我叫醒!警车来了把我送到的医院!!
当时到医院俩小时检查完做的手术!手术做了5个小时!全身4处刀伤!缝了48针。右胳膊分裂性骨折。左胳膊粉碎性骨折。左胳膊因为挨了两刀。全部砍到筋,诊断是尺神经被砍成了三段!当时中指,无名指,小指,功能基本尚失。左胳膊关节处有一小块大手指盖那么大的骨头砍飞了!找不到了!手术后俩个胳膊都打了钢丁跟钢针!(医生说一年在后手术取出)!
第二天公安局来入的口供!第三天法医来做的法鉴,说先鉴轻伤害好给公安局立案下手段抓人!说六个月以后才能真正坚定是轻伤害还是重伤害!
现在凶手在外逃!三个凶手只认识和我同学有过节的那一个!
他家人现在找我想私了这事情,但是他们就给5万块钱!这个数对我来说要是以后都不追究那我是绝对不会用意的!因为我医药费就得花3万多!
我要不收他们家的钱他在外面跑的永远也不带回来的!这都快一年了!
只有收了钱!他也就回来了!
公安现在也劝我们家和解!
如果他们家给了5万块钱!我收了!上派出所签了那个什么不追究的东西了!我过后在起诉告他们家行不行? 是不是我起诉了公安就得抓他??
希望能说的详细点!法律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公安机关调解的原因是凶手在逃!他们也想赶快结案!!我的伤应该是坚定不成重伤!!因为我只有小指跟无名指伸不直!!
要是等我们这派出所抓到凶手!估计得等个十年八年的!!
他们家大人是想少花点钱和解后让他家孩子回来!!
在说他们确实是三个人砍的!也不能一家赔了就完了吧??
最主要的是,我想知道,在派出所签了《和解协议》后还能不能起诉凶手,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追加赔偿!
请大家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我因为这事情已经很烦恼了!!想上班也上不了!只能在家养的!等二次手术!手术费用现在还是个问题呢!
主犯在逃,已经在公安网通缉了!我问过法医!法医说我这只能构成轻伤!全身4刀都够轻伤!!只是没有一处能够成重伤!所以还是轻伤!